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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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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有关功能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青岛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青民发规〔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现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市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已申报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要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1.线上填报: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在培育平台“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线上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企业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在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线下报送:企业需将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佐证材料(附件5)等按顺序装订纸质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3)或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区市初审
 
    1.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工作,按照申报推荐条件和申请书所列初核指标,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初审核实。
 
    2.对申请复核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推荐复核的“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
 
    3.对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市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查证有关情况,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推荐行文中;行文(含审核承诺书)由区市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负责。
 
    请于4月1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行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与附件5装订成1册)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与附件5装订成1册)等纸制件1份,连同pdf电子版(汇总表Excel)报送至市民营经济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三)市级评审推荐
 
    市民营经济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市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实地抽查,并将评审通过的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切实把组织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对照《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进行初核和推荐,如发现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实施细则》标准的,我局将进行通报。
 
    (二)加强工作协同。加强区街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摸清辖区内优质企业底数,开展“点对点”精准政策推送,组织“一对一”精心辅导,帮助企业熟悉申报流程,指导企业认真准备佐证材料,提升初审推荐企业通过率,真正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
 
    (三)加强示范引导。要认真总结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市南区88728270,市北区82820159,李沧区87616656,崂山区88998007,西海岸新区88151066,城阳区58770875,即墨区66091620,胶州市82288571,平度市87364327,莱西市88405051,高新区68686931,自贸片区86763772,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85912657。
 
 
    附件:1.附件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2.附件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3.附件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4.附件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5.附件5:佐证材料清单(供参考).docx
 
          6.附件6:区市审核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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